新华社厦门2月20日电 题:依靠AI生成的内容,能够随心使用吗?
近日,DeepSeek凭借其高超的“深度思考”能力在一夜之间收获诸多拥趸。一些用户在与之几轮对话后,迅速“触类旁通”,让其为自己撰写“年度工作总结”或者“会议发言材料”。事实上,早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诞生时起,就有人尝试利用它们撰写“爽文小说”,或者生成短视频,以此赚取流量。
AI“生成热”背后有隐忧
“林深把最后一件T恤塞进行李箱时,窗外正飘着细雨。十六平方米的出租屋里,霉斑在墙角蔓延成地图,老式空调发出苟延残喘的嗡鸣……”
在该案中,由于AI平台方生成的“奥特曼”绘画形象与享有奥特曼著作权的奥特曼形象构成实质性近似,且该平台通过销售会员及“算力”等增值服务获利,故而侵害了权利人对奥特曼作品享有的复制权、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“复制”还是“创作”?法律风险要重视
利用AI作为创作辅助,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?
此外,由于各国在司法实践中对AI侵权的认定标准不一,这也给我们的AI大模型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带来挑战。如何避免因司法体系和社会文化差异带来潜在的侵权隐患,值得AI大模型的所有者思考。
完善法律法规,规范AI健康发展
放眼人类发展史,任何一次技术革命都会对原有的社会观念和法律制度带来深刻影响,这就需要人们在享受技术创新带来的便捷和高效之余,尽快适应和完善相关规则。
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建议,有关部门可根据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。同时,结合国际通行做法,明确AI领域“合理使用”的内涵外延,为AI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,引导相关企业有序参与国际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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